一、学校介绍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重点大学,校园占地3,329.52亩,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 万余人,专任教师1,38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务教师160余人,副高级职务教师37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590余人。先后有8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和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1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3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46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名四川省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人选。历经6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6个学院,49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授权单位,有中国古代文学和基础数学2个博士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授权点,3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学科,11个省重点学科,6个省级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16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4个省级品牌专业,27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台湾省、港澳地区招生。
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高尚的人文精神和艺术修养以及具有创新思维的设计能力,能独立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广告设计、装潢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艺术工程工作、平面动画、三维动画、网页动画、卡通出版物等的创制及教学科研等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设计三个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基础设计、平面构成、立体构成、包装设计、广告设计、版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CIS 设计、展示设计、标志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综合空间设计、图式学、中外设计史、公共环境设施设计、景观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卡通造型设计、卡通雕塑、(分镜)漫画创作、二维动画创作、三维动画创作、综合技术动画创作、网络动画和影视后期合成技术等。
美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高度人文精神和艺术修养,具有创造能力,能独立从事本专业科研、创作、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国画、油画、版画三个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工笔重彩、白描、写意人物、写意山水、写意花鸟、书法、国画创作、篆刻、国画技法材料研究、油画人体传统技法、油画命题创作、油画创作制作、油画创作风格化与个性化、油画语言探索、油画画面构成与材料技法研究、油画静物、黑白画、木版画、铜版技法、丝网版画、版画制作、综合版版画、印刷设计、招贴画、中国画、书法、漆画技法、木刻和装饰雕塑等。
音乐学(声乐)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娴熟的演唱技巧和舞台实践技能,具备演唱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视唱练耳、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形体训练、语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声乐作品排练、歌剧排练等。
音乐学(音乐剧)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剧表演、演唱、舞蹈、影视、话剧表演、节目主持等综合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舞蹈基本功、中国民间舞、欧美民间舞、现代舞、语言、表演、乐理、和声、视唱练耳、钢琴、音乐作品排导、音乐剧排导等。
音乐学(电脑音乐作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作曲、剪辑、编导、电脑音乐制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欣赏、音乐美学史、电脑作曲、配器、电脑音乐制作、钢琴等。
音乐学(音乐舞蹈)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既具有音乐专业知识,又具备舞蹈表演和教学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声乐、舞蹈基本功、中国民间舞、欧美民间舞、舞蹈编导、中国音乐史、中国舞蹈史、外国民间舞赏析、舞蹈排练等。
音乐学(器乐)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弦乐、民乐、键盘乐等器乐独奏、重奏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设有钢琴、竹笛、扬琴、笙、琵琶、唢呐、二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手风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古筝、打击乐等方向。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民族器乐史、专业课、排练课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掌握广播电视及新闻理论,能够担当新闻播音、综艺类节目的播音与主持人、出镜记者等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双语主持、出镜记者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播音学、播音发声学、播音文体、播音心理学、节目主持人概论、电视写作、表演、台词、形体、新闻理论、电视文艺编导、英语主持艺术、英语视听说、英语语音与发音理论、英美文学、中外新闻理论与业务、礼仪化装、新闻采访、电视节目策划、非线性编辑等。
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歌舞演艺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具备从事话剧表演、电影电视表演等职业的职业素质与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话剧表演、影视表演、语言基础、台词、形体、舞蹈、戏剧名著赏析、名片分析、导演基础、化妆、中国电影史、剧作理论、现代舞、民族舞蹈、声乐基础、音乐、中国电影史、视唱、和声、中外音乐史等。
导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掌握导演艺术规律和理论,能够从事导演、电视策划及栏目策划编导、电视制作、摄影摄像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影视导演、电视制作、摄影与摄像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影视导演基础、影视剧创作、电视摄像、电影摄影基础、电影录音基础、电影音乐基础、电影造型、视听语言、美学原理、艺术概论、影视大师作品读解、纪录片、科教片创作基础、表演、电视节目制作、中外电影史、影视剪辑学、纪录片创作、影视动画、电视摄影造型、电视新闻采访、电视编辑、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导播、电脑三维动画等。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戏剧影视服装化妆、灯光音响美术设计、影视动画与广告设计等专业素质与能力,能够在各级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戏剧专业院团、媒体平面设计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戏剧影视服装化妆、灯光音响舞台美术、影视动画与广告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人物写生、美术名著赏析、化妆基础、影视化妆、舞台化妆、美容化妆、特殊人物造型、服装基础、服装剪裁、美学、平面设计、美术设计、形象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概论、演播室场景设计、影视剧场景设计、电视照明技术、影视动画造型基础、非线编(PREMIERE)、二维动画制作、广告创意与制作、广告摄影、数码摄影、数字图像处理、电脑插画、3D 动画、数字音乐以及音乐影像、影视光线艺术等。
戏剧影视文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戏剧影视文学理论知识和较高审美水平又熟悉戏剧影视文学创作市场规律,能从事广播与影视剧创作、广播影视文学、电影电视制片与管理等戏剧影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可根据学生自愿分别按照影视编剧、影视制片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欧洲戏剧简史、文学文体写作、广播电视艺术概论、电视剧名作导读、电视剧原理、电视剧导演艺术、电视剧写作、电视剧评论、电视剧史、文学名著改编艺术、电视画面艺术、电视专题片创意、影视剧写作基础、电视制片管理等。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 门。
考试时间分别为180 分钟、180 分钟和30 分钟。
各科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2.音乐类专业:
音乐类专业分为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音乐剧)、音乐学(电脑音乐作曲)、音乐学(音乐舞蹈)和音乐学(器乐),共5 类。
各类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音乐学(声乐):
考试科目为:声乐(演唱歌曲一首)、视唱练耳,共计2 门。
声乐满分为120 分、视唱练耳满分为8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200 分。
②音乐学(音乐剧):
考试科目为:声乐(演唱歌曲一首)、视唱练耳、命题小品、自选舞蹈片段,共计4 门。
声乐和自选舞蹈片段满分各为100 分、视唱练耳满分为80 分、命题小品满分为12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 分。
③音乐学(电脑音乐作曲):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钢琴(演奏乐曲、练习曲各一首)、和声与乐理,共计3 门。
各科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④音乐学(音乐舞蹈):
考试科目为:面试(A 目测外形、B 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本功测试(A 柔韧、B 旋转、C 弹跳、D 技巧展示)、艺术素质(A模仿、B 即兴表演)、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可侧重自报专业,自备CD 伴奏带),共计4 门。
各科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 分。
⑤音乐学(器乐)
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演奏乐曲一首、演奏练习曲一首、视奏,共计4 门。
各科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 分。
3.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其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含自我介绍,考生自备)、声乐(民族歌曲)、特长展示(考生自备),共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思维测试、即兴主持、上镜,共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4.表演类专业
表演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考生自备)、歌舞(考生自备)、表演(考生自备),共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表演、上镜(含形体),共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5.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分为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特长展示(含自我介绍,考生自备)、命题小品、命题评述,共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考试(A 命题编讲故事、B 文艺常识、C 节目创意)(笔试)、上镜,共2 门。综合考试笔试时间120 分钟。
综合考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其中:A 命题编讲故事占100 分、B 文艺常识占40 分、C 节目创意占60 分)、上镜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 分。
五、收费标准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剧、音乐舞蹈、电脑音乐作曲、器乐):12000 元/生·年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导演:15000 元/生·年
注:以上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 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 张;
2.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①音乐类、美术类专业150 元,②其它类专业初试100 元、复试100 元;
3.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07 年省外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4.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所在省份参考,不得跨省借考。
5.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七、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注:
①分省计划待教育部正式下达后,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sicnu.edu.cn)上公布。
②报名时间:美术类 2007年2月25日~2007年2月26日
非美术类 2007年2月5日~2007年2月6日
八、各相关学院所在地
视觉艺术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中路2 号;
现代艺术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中路2 号;
电影电视学院: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9 号。
九、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文化平均分
2.音乐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70%+文化平均分×30%
3.表演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成绩×90%+文化平均分×10%
说明:
①专业平均分=专业考试总分×(100/专业考试满分)
②文化平均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考试满分)
十、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于2007 年4 月30 日前,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四川师范大学2007 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
2.专业成绩的查询网址:http://zjc.sicn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静安路5 号 邮编:610066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六年十二月